临时路边停车车没熄火人也没有下车也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交警骑摩托车在没有口头告知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下一个人在摩托车上拿设备录入,完了直接走,对于慢车道和机动车道中间停放的出租车视而不见,这是不是有点选择性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交警贴违停罚单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因此交警在贴罚单前有告知义务。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7-25 10:25:29
网友您好:洛阳交警依法治理违停,依据公安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应当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执勤人员第一次采集违停车辆信息会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发送提示信息,或者根据机动车登记信息中备案的联系方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备案有效联系方式或者因当事人其他原因导致无法通知,且在第一次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后未及时驶离的,执勤人员可再次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固定证据。)责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经提醒后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如您收到违停提示短信后及时驶离,且未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交管部门不予处罚。交管部门开展违停治理工作中会对路段内发现的所有违停车辆进行提醒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交管部门建议您停车时将车辆按规定停放至停车泊位内。文明停车不仅是全体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和安全负责,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打造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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