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人就洛阳市洛龙区洛之城美容店(地址:开元大道219号1幢116,经营者:叶晓冬,联系电话:65141966)无医疗资质却违规开展祛斑医疗项目的行为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25年1月1日,本人因面部色斑问题到该美容院咨询,工作人员推荐“纳米祛斑”“蓝宝石祛斑”等项目,称可彻底去除色斑,并承诺由“专业技师”操作。本人共计支付费用6565元后接受了该项目。操作过程中,面部出现明显红肿刺痛,工作人员仅简单涂抹药膏了事。事后本人得知,该美容院及操作人员均无相关医疗资质。
二、违规事实
1. 该美容院开展的“纳米祛斑”与“蓝宝石祛斑”项目,涉及医疗器械对皮肤的侵入性治疗,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由具备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实施。
2. 经核实,该美容院未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人员无法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法定资质。
3. 美容院通过店内海报、微信宣传等方式,以“快速祛斑”“专业医疗级服务”等话术吸引消费者,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的行为。
三、投诉诉求
1. 请相关部门对该美容院违规开展医疗祛斑项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 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所有医疗美容项目,对无资质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3. 要求美容院退还本人消费款项6565元,并承担因违规操作造成的后续治疗费用。
本人可提供付款凭证、项目宣传资料、与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及面部现状照片等作为证据,配合调查。恳请尽快处理并反馈结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7-22 16:22:28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洛龙区卫生健康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