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您好!我要对位于开元大道219号1幢116的美容院洛阳市洛龙区洛之城美容店进行投诉,其存在营业执照与门牌不一致的问题。
近期我因有美容需求,路过该美容院时被其门牌吸引。但在消费过程中,我偶然留意到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与外面的门牌并不相同 。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洛阳市洛龙区洛之城美容店,而门牌显示的却是豫城祛斑中心,两者差异明显,给人造成极大的认知混淆。
依据相关法规,如《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经营主体的门头需与营业执照一致,若不一致工商局有权要求更改,不及时更正可能导致罚款、停业整顿等后果。该美容院这种行为,不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还可能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基于门牌进店消费,却发现实际经营主体名称与认知不符,容易对服务质量和商家诚信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我恳请贵部门能够尽快对该美容院营业执照与门牌不一致的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要求其整改 。这不仅是为了维护我个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整个市场的公平有序,避免其他消费者遭受类似的误导。
我愿意全力配合后续调查工作,若需要,我可以提供现场拍摄的门牌与营业执照照片等相关证据。期待贵部门的积极回应与处理结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