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玉路人行道停车,是洛阳才有的风景。治理违停汽车前几年由公安执法部门交给城管管理了三年,这三年中只要百姓打电话、呼声,都及时解决,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前年又交给公安执法处理汽车违停至今人行道就没畅通过。百姓呼声回复理由还很充分,这分明是推卸责任。城管执法之前就违停,交警也不执法。今年道路修膳雨水管道而已,维修时没有违停,因为停不了车,车主不是“自觉”了吗?现可行车,说明修膳完毕,人行道违停就应该清理,把人行道还给行人这点要求过份吗??群众利益无小事,分明是没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儿,才美其名曰推卸责任,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打发老百姓。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