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我在西工区涧滨南路(中段)小哈换电商户通过微信支付249元,7月8日我因有事需要去外地不在跑外卖,当时商户没有对我说中途不退费,我当天向洛阳市12345投诉但是迟迟没有回应,电池我与7月10日巳通过电池柜归还,,我只租了8天电池,就按10天也要退给我150元不能霸王条款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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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王城质量监管所不作为,让我起诉商家,我问问你们商户开始就没有告诉我什么套餐,换句话讲,租赁关系我用你一天给你一天钱,商户分明是霸王条款,你们不作为,我再问问你们你们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国家权力,一个小小的个体户你们就处理不了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7-18 18:13: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