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7-17 14:39:28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1、业主们手中的致一期业主的一封信中说到,一期业主非机动车停放地点在地下。答复本小区分三期开发,一期开发完成时二期和三期正在施工,整个小区配套并不完善,小区的地面停非机动车不具备。现在小区已经全部交付,已经满足地面停放非机动的条件了。按照规划的要求非机动车停放在地面。2、电动车在地下室充电不符合消防要求,电动充电时容易起火。3、电力问题目前正在协商电力移交给电业局直供。4、私拉乱建由规划部门牵头拆除。 伊川县住建局,2025年7月19日。
网友1377204 2025-07-23 10:29:05 【洛阳市伊川县】
给住建局回复: 满足地面停车 那么请问地面有多少位置可以停车,有实际考察吗?小区有1000多户,小区最大位置也就是周围跑道,全部随意自行停车后,小区内安全谁来保障?私拉线路后续谁来管理。宣传以及地面规划图发给业主时候,有非机动车辆进入地下位置。落实看到了吗?不要说没在住建局备案,即使没备案,那么现在是不是发现规划有问题,这么多业主反映问题不解决,就几句敷衍了事。工作让人堪忧。 地下消防不合格,是我们业主问题吗?是开发商不作为,不合格整顿合格啊。你们督促监督开发商啊,这才是正事。整顿到可以安装充电桩为止。 开发商把人防车位都卖了,你们怎么不管理呢,另外地下车库没交付,为什么没交付,下雨时候今天去看下,水帘洞一样。既然那么多车位卖不动,看看市场行情和价格吧。高价买的小区,完全享受不到应有待遇。既然地下那么多空车位,不会改建啊,达到国家标准安装充电桩,不是什么时候,都要业主去承担责任,既然规划有问题,开发商就应该承担应有责任。 一辈子老百姓能买几次房子,谁不是把全部身家,用来买房了,不是为小区好呢。 伊川住建局能不能给我们做点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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