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2019年1月7日扣我320元费用,账单显示是2018年12月荐者有份扣税,我给民生信用卡中心打电话,民生银行给的回复说我2018参加了推荐客户的活动,我兑换了3张800元的话费券
我让他给我出具当时推荐客户的活动规则,我推荐的人数,推荐的人员名单,民生银行给不了任何数据,只说我推荐了人
我让他给我出具我兑换3张800元话费券的兑换记录,他也提供不了
我让他给我出具扣税320元的扣费依据,银行给不了任何扣税依据,只说我推荐了人,兑换了三张800元话费券,没有任何数据支撑,那岂不是他说多少就是多少?没有一点信服力,而且扣的320有没有上交给税务机关,民生银行也提供不了给税务局的缴税记录,税务发票
民生银行对我的320元扣税收费,本人不认可
退一步,假如说,我有兑换800元话费券,国家税务局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有规定,单次8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肯定也是知道这个扣税标准,否则为什么话费券的金额不是设置900元,1000元或者直接2400元,而是设置了800元的?
8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要扣我320的费用?而且2018年本人未上班,全年个人收入也并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民生银行在代扣税的时候也并没有进行任何的告知义务,民生银行巧设名目,私扣费用,乱扣费用,错扣费用!
现在要求民生银行退还320元的费用!
要求民生银行退还32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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