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鑫物业昨天张贴了移除杂物的通知,我们住户也都理解,楼梯道杂物间不能放杂物以及电动车很正确,但是现在室外温度40℃+,让把电动车停在室外,真的不会引起电池鼓包爆炸自燃吗?如果你们要规定一楼大厅不停能停放电动车是不是应该在室外多装一些遮阳棚挡雨棚之类的设施呢?因为一二百平的大厅,夏天大家如果按块划分停车的话难道不是比停在高温室外更有安全保障吗?这样人民生活不是会更幸福吗?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电动车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为其充电。升龙广场F区地下停车场升级改造,电动车均临时停放在小区户外区域,本月改造完成后,电动车到地库停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汉屯路办事处
那室外能不能再搭一些遮阳棚?而且我这不是F区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7-17 17:41:08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