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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房合同,香栀雅园小区应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竣工备案,并出具相应测绘报告。但7月3日-5日,售楼部以通过五方验收为依据,并且以部分业主急需装修为由,提前组织交房。我们作为业主要求出具合同相关内容,售楼部表示没有也可以交房,并让业主提前支付一年物业费,声称这三天收房可以享受物业费八折优惠,绝口不提自己没有竣备备案证以及测绘报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应从竣工备案之日起次月收取,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责,制止开发商提前收取物业费的这种行为,并对没有取得竣工备案就强制交房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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