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7-15 18:21:1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与碧桂园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您是19-1-2503的业主,19号楼依据合同,交付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开发商已按时交房。由于19号楼在开发建设时并无地下停车位,便购置了位于15号楼下的D176车位。购房合同及车位协议上均有开发商的交付时间,业主当时也签字盖章表示认可。车位和住宅本就是两个不同交付的时间,所以管理费按照两个时间核算。一切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无法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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