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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农业局请对违法犬只交易依法处罚

    2025年7月6日上午,陈某生等人在洛龙区宠物交流中心进行大型犬违法交易,查获15只犬,2只猫,均未进行任何检疫,且包括大型犬等禁养禁售犬只,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1条及第22条,应当没收禁养型犬只并处以罚款。其余犬只应由洛龙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罚并处置。洛龙区农业局却拒绝处罚,对案涉犬只以自己难以进犬只留检所为由将案件搁置,任由已经检测出三类疫病犬只在洛阳市留检所内发病扩散疫病,洛阳市犬只留检所的犬只均未进行任何检疫及免疫,疫病爆发风险极高,依据农业部的《三类动物疫病防治规范》依法应予以治疗,请洛阳市农业局对案涉违法行为人陈某生依法处罚,对案涉犬只依法治疗,对洛阳市留检所犬只依法行使检疫职责,洛阳市留检所犬只未经任何检疫及狂犬病免疫,不应成为动物防疫法的法外之地。

    老洛爱洛 2025-07-11 评论0 浏览863 编号 20250711150009409 [洛龙区]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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