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上午,陈某生等人在洛龙区宠物交流中心进行大型犬违法交易,查获15只犬,2只猫,均未进行任何检疫,且包括大型犬等禁养禁售犬只,根据《洛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1条及第22条,应当没收禁养型犬只并处以罚款。其余犬只应由洛龙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罚并处置。洛龙区农业局却拒绝处罚,对案涉犬只以自己难以进犬只留检所为由将案件搁置,任由已经检测出三类疫病犬只在洛阳市留检所内发病扩散疫病,洛阳市犬只留检所的犬只均未进行任何检疫及免疫,疫病爆发风险极高,依据农业部的《三类动物疫病防治规范》依法应予以治疗,请洛阳市农业局对案涉违法行为人陈某生依法处罚,对案涉犬只依法治疗,对洛阳市留检所犬只依法行使检疫职责,洛阳市留检所犬只未经任何检疫及狂犬病免疫,不应成为动物防疫法的法外之地。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7-14 09:44:15
网友您好:
经核实当事人7月6日投诉在安乐自发宠物交易市场有人违法交易犬只,安乐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14只犬暂送交洛阳市公安局犬留检所处理,7月9日我局对该批犬进行抽检,检测结果部分犬只存在犬细小病毒,我局已将检测通知留检所进行隔离处理,并联系动物医院对染疫犬只进行治疗。7月21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案件正在处理中。我局对该批犬只进行抽检,检测结果部分犬只存在犬细小病毒,我局已将检测通知留检所进行隔离处理,并联系动物医院对染疫犬只进行治疗。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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