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景华院区复印病历,还要交复印费,虽说钱可能不多,但觉得实在不合理!第一,我从第一天到医院看病,然后住院、出院,从没有纸质书面病历,全在医院的电脑里,我怎么能知道诊断的内容?第二,我想了解整个诊断治疗过程没有任何书面资料!还要自己出钱去复印!你们不该提供书面诊断资料!你们至少应该提供一份吧,超出正常需求应该收费是没问题的。你们收费连这种小费用都……真无语!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7-11 15:45:14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二十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第十六条要求: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可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该院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倡议,从2024年11月15日起实行下述收费标准。实行按半价(0.20/页)收费。双面复印按2张计费,不收取额外费用。收费标准已在医院收费窗口及官网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十条规定: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要求医疗机构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上述法律文件已明确病历保管者应是医疗机构。
本次收费依据该患者病历实际页数收费,费用已在7月11日复印病历时由临床承担。该患者共复印2份病历,费用分别应为2.40元(12页)和2.20元(11页),共计人民币4.60元。院方工作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并进行详细解释,诉求人表示知晓。
为了更好的提升患者服务,该院病案复印业务下一步将联合洛阳市各大医院与医保、民政、商保等各部门对接,争取将带有CA签章的电子病历纳入报销依据,以减轻患者病历复印费用。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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