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于6月11日在幼儿园被同学弄受伤,于7月3日在幼教中心进行调解,从事发到调解之日,幼儿园一直阻止我与对方家长联系,而且调解的时候也没要求对方家长出面,请洛龙区教育局介入调查幼儿园为什么偏袒肇事者,幼儿园与肇事者家长之间有什么不正当的利益勾结。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在家长第一次反映孩子受伤一事,对方家长积极陪同孩子到市中心医院进行核磁检查,之后幼儿园老师又两次陪同孩子分别到新区三院和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再次核磁共振检查,医生均诊断无明显异常。双方家长通过微信持续联系,幼儿园并未阻止其与对方家长联系。调查中未发现幼儿园与对方家长之间有不正当的利益勾结。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再次沟通调解,就目前的调解处理结果诉求人不满意,我们会继续进行调解。 洛龙区教育局
你们只提到孩子头部的检查,对孩子颈椎的问题避而不谈,而且园方反复强调让我别联系对方家长是事实,7月3日额调解也没有要求对方家长参与也是事实,我想请问一下,教育部门是通过哪些调查得出的“园方和肇事者家长无不正当利益勾结”这一结论的?但凭幼儿园的一面之词吗?
1.孩子于6月11日幼儿园被另一个小朋友撞伤,查出颈椎问题,至今仍在治疗,幼儿园未及时主动将孩子受伤一事告知家长,耽误了孩子的诊断和治疗,要求洛龙区教育局对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一事进行追责。2.我和家属于7月4日前往幼儿园查看监控,园长要没收我们的手机和包,侵犯了我们隐私权和财产权,要求洛龙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追责。3.从事发之日至今,洛龙区幼教中心对我的反馈内容只是听从幼儿园的一面之词,而且反馈内容仅限于孩子头部问题,对孩子颈椎的伤避而不谈,有失公平公正;7月3日的调解也未要求对方家长到场,为无效调解,请洛龙区教育局直接与我对接解决后续相关事宜。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7-12 08:49:47
网友:
您好!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调查核实并多次与诉求人反馈沟通。诉求人于6月28日至7月4日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最终以公安机关处理结果为准,我局会持续关注并跟进协调。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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