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7-09 18:05:57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我局积极与县公安局联系,经调查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反映的分属二类人员:第一类“辅警”人员通过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后,直接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洛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统一管理,并报市公安局备案。薪酬待遇按照《伊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和薪酬管理办法》(伊公通〔2022〕8号)文件执行,日常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等工作,工资由公安局直接发放。 第二类“协勤”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县公安局工作,日常主要协助民警从事巡逻防控、社区警务等工作,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伊川县人社局 2025年7月1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