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7-09 16:34: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针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解,开发商的回复为:1、和昌优地项目计划将于8月底前完成峻备验收;2、若您同意维修,物业公司将马上安排工人进行维修;3、地库未出售车位均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地产公司未参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按有关规定,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业主在购房时,《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已对物业费标准做明确告知;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中,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2021年,您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合同,购买和昌优地11号楼1单元1001号,销售合同在洛阳市房管局备案,备案号:YS0630706。如对开发商不满意,建议您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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