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7月6日4.04分,在311国道上卢县往栾川县方向于三川镇振兴路交汇弯道处撞上石头,车辆发动机直接故障熄火,车辆底盘漏油,当时拨打了保险电话,后拨打了110,110接通后听完描述后让我打热线找路政,与路政描述后告诉我稍后有专员联系我,一直等到保险公司到来把车拖去4s店也没有联系我。7月7日上午我去4s店查看受损情况,发现车辆发动机受损,发动机两个水箱漏水等等。路政联系到我说要交警大队出具定责书,我联系交警大队处理出具定责书,他却告知我出具不了,并且反问我为什么要撞上去而不躲避,我回答说弯道左前方有大货车违停,并且弯道处对向车道视野盲区并且有电瓶车驶来等路况避让不及,但我撞上去与交警与路政无关为由拒绝为我出示定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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