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不知应放到哪个板块,如不合适请见谅!
情况描述如下:
本人所在为涧西区建苑小区,物业为河南东启尚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人私家车按时缴纳物业所要求的停车费用,停放在小区内规划的停车位中。7月1日停放时被楼房外墙脱落物砸中造成一定程度损坏(4s店维修费大概用为1400左右)。后物业告知本人可免半年停车费用(150元)来解决此事,为领导研究后的决定。之后两天本人多次试图与该物业领导(乔先生)联系协商此事,均被拒接听电话。不知该物业公司所给赔偿方案是否有法律依据?该赔偿方案是否合法?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