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24日晚8时,在洛阳市西工区新都汇广场三福楼下流动摊位处购买一只宠物狗。到家第三天,狗狗因病死亡。购买后,商家推荐购买相关药品,之后将我微信删除失联。虽曾在好友验证回复称已转行从事兽医工作,但6月28日我在同一地点发现其仍在经营宠物销售,只是改为售猫。后续沟通时,对方未能合理处理问题,双方产生分歧。
该商贩长期在新都汇广场固定区域经营,我可提供其体貌特征、摊位位置等具体信息辅助调查。此类经营行为若缺乏有效监管,可能导致更多消费者权益受损。恳请相关部门对该区域流动宠物摊位开展排查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