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在市中心医院就医,大夫给开了胰激肽原酶肠溶片,院方按规定做了报销。后到几个社区医疗点开药都说没有此药。昨天到中心医院凯旋院区开相同的药品却全额由个人账户支付,经询问医生,说是该院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这算什么规定?什么道理?难道非要患者到大医院扎堆看病才是王道?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5-07-02 17:37:23
网友您好:
洛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释了相关医保政策。胰激肽原酶肠溶片报销有限定条件。
感谢您对医保的支持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