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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光城小区交房已经四五年了,2号楼3号楼南侧本身是绿地,当时开发商并没有提出有这样的规划,现在2.3号楼南侧建小院,占用公共绿地,如果合法请相关部门拿出文件,如果不合法属于违建,请相关部门处置拆除,把绿地规还业主,望洛宁县领导关注一下
违建 绿地 小区 合法 公共绿地 洛宁县 部门 交房 相关 小院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7-03 09:02:35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相关单位核实情况,请耐心等候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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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601014 2025-07-02 08:37:00 【洛阳市洛宁县】
为了房子好卖 又增加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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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0417 2025-07-02 08:36:10 【洛阳市洛宁县】
我们小区出了英雄感于直言,说出了多少人的心声,请有关部门负责任的调查,一定把调查结果公布于众,还小区业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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