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依法履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4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我举报公司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公积金

    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职责,依法核实企业的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责和权力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要说什么谁举报谁举证,现在我可以提供线索,现要求住房公积金按职责监督并核实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情况;按规定追缴员工住房公积金!不要踢皮球不作为!

    请住房公积金尽快核实调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利!

    网友804824 2025-06-30 评论0 浏览3312 编号 2025063010195660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回复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