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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依法履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4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我举报公司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公积金

    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职责,依法核实企业的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责和权力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要说什么谁举报谁举证,现在我可以提供线索,现要求住房公积金按职责监督并核实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情况;按规定追缴员工住房公积金!不要踢皮球不作为!

    请住房公积金尽快核实调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利!

    网友804824 2025-06-30 评论0 浏览5594 编号 2025063010195660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07-01 10:25: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情况已反映至中心归集执法科,归集执法科回复:2025年7月1日上午10点已与您联系,详细告知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和投诉所需材料,如需投诉可准备完整无争议劳动关系和逐月工资明细材料到归集执法科办理相关投诉,如与单位正在仲裁或诉讼请完成仲裁、诉讼再提供证据材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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