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9日上午十点多在西工长申超市买的帝王蕉,10.38分结账,随后孩子打开一个吃,未出商场发现香蕉变质,当时孩子已经吃了一半。回头找前台,讲述情况以后,对方告知我,香蕉属于农副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法,另者,外面包装不坏谁也不知道里面坏不坏,我说那我买的时候你们也不让我打开看,我也不知道啊,随后也没说怎么办,就说孩子有问题你到医院有发票,并且证明是吃我们东西造成的我就给你赔偿医药费,现场无法解解我就先走了,随后接到商场经理的电话,也是告诉我香蕉是农产品,不属于食品法范畴,我说在你们这买的,这不属于?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我现在就是想寻求一下懂法的人,如果真的不属于食品安全,我就不说了,该我倒霉,如果属于,我希望商场给我说清楚,我可以不要任何赔偿,但是别一弄就说消费者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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