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老大爷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管管,6月28日晚22:34进入医院的,23:05出门,门卫大爷告知要收取10元停车费,说白天是3元,十一点以后是10元,说我这个算过夜。可能医院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大爷从身上掏出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让我扫,我想请问这也是医院规定的么???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6-30 08:24:23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妇幼保健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18〕2号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标准收取停车费。停放车辆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07:00至23:00执行白天收费标准,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23:00至次日07:00执行夜间收费标准,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计费,停车场收费明细均长期公示于医院南、北门出入口,经与诉求人沟通停车收费标准,其表示理解。
针对其提出门岗工作人员收费问题,经核实,院区内除张贴有收款码外,各出口均增加有备用收款码,因夜间光线影响张贴的二维码较难识别,为避免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备用二维码供其扫码缴费,该二维码为龙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专用收款码,并非工作人员自己的收款码,已向诉求人反馈核实情况,诉求人表示了解。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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