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底我与房东签订位于新亚洲商场1楼的一个商铺,做餐饮店。签租赁合同时,房东告知商场已经倒闭停业,没有任何管理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我们正常经营半年后,2025年3月20号,商场突然在未有任何当面及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给我们店铺断电20多个小时,导致我们冰箱食材及营业额严重受损,当时商城要挟我签管理协议,否则不给我们送电,被要挟的我无奈给他们签了每平方每月10元的管理费,随即交了当月3月份一个月的管理费2150元,紧接着6月份商场又要求我一次性交三个月管理费,每月2000多的管理费却无任何管理服务,连垃圾都是我们自己花钱请人来收,今年本就坚难的餐饮,高昂的租金已经压的喘不过气,商场还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正常运营的商场也没有这么高的管理费,何况已经停业倒闭的商场。承受不了压迫,我决定撤店,目前要求商场赔偿突然断电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商场不认,并要求我交纳4.5.6月份的管理费,再次违法将我大门上锁,扣押我店内一切物品。这就没有王法了吗?我们投资30多万打了水漂,还要扣留我的物品,新亚洲商场硬是给我们逼上绝路,相信相关部门会给我们公道。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6-27 18:19:00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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