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在如今的孟津区东方府一期购买房产一处,虽然一直未装修但是物业费分文不欠,物业费交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面积补差开放商应退4600元左右,开放商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退费,于2024年1月6日在开放商楼盘工作人员建议下转成物业费,补差面积退费转成物业费资料于2024年1月6日提交,程序走完;2024年3月9日在物业处办理装修事宜缴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共2728.3元;由于后期个人规划,房子不打算装修(交完押金后就未动工),2025年1月4日前往物业要求退装修押金及装修管理费2728.3元,资料提供完毕,工作人员回复让回去等通知,估计一个月就能退款,最多3个月,至今未退费;然2025年6月27日,东方府物业管家告知,面积补差自己去找开放商,装修押金不退是因为公司财务不拨款;让赶紧把25年物业费缴纳完毕;这不是妥妥的欺负老实人吗?物业公司也是开放商旗下的公司,两边相互推诿,欺骗迫害压榨老板姓,在这煌煌天日里还能这麽明目张胆吗? 我的诉求就是还老百姓一片青天,还我血汗钱,还我公理,泣血上书有关部门;我的问题不是个例,如果我的问题不给解决,我将继续向上反应;不争一口气,但求一片理;如若正义不伸张,我将自费上中央;天理公理今犹在,还我盛世明镜堂。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27 13: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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