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4年8月份办理入住亲水湾,当时房间漏水严重,联系物业过来检查但没有找到问题在哪里,然后不处理不解决并推脱,导致无法办理入住,搁置到今年6月份一直没有入住。 2025年6月20上午过来办理退房,物业过来验房时,一个物业男的把水龙头掰坏,并态度恶劣说我们的问题,长期老化,让我们赔偿,还在房间里找出各种问题让赔偿,当时还有两个物业女的也是态度极其恶劣说我们的问题。 我们一天也没有入住,交房时是什么样,退房时就是什么样,当时房间漏水物业不解决,退房时各种检查说都是我们的问题让赔偿。 没有入住让交物业费,物业还不处理问题,各种诬陷找问题要求赔偿,这是物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吗?要求严肃处理这几个工作人员,并道歉退回物业管理费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了解,诉求人所住的房屋属于廉租房,区廉租办为产权单位,委托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关于赔偿问题的责任划分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与廉租办协商解决;物业回复已提供服务,租户不得以未接收服务为由要求退回物业费,我办也要求物业对员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不是协商解决的问题,是物业服务人员的态度问题,故意找问题,态度很恶劣,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必须要求当时的物业人员给当事人道歉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6-27 15:44:13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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