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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孙石路建业尊府小区交付已快3年时间,小区后方两侧空地目前处于未规划建设状态,居民楼两侧空地最近总发现有建筑垃圾车前来倾倒建筑垃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与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够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和处罚。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对倾倒装修垃圾行为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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