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5年6月10日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离职,该单位工资构成为底薪+提成,2025年5月我在该单位按时出勤打卡,请假也经过领导审批。但核算5月工资时工资表未体现底薪部分。另外2025年1月和2月老板分别强制全员各加班一天,没来的算缺勤扣工资,来的也不算加班。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能否告知一下人社部门地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24 09:10:05
上条回复有电话,请以他们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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