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二零一九年四月洛阳市瀍河区城管局经适房团伙诈骗案(瀍河分局认定为马睿拓个人诈骗案)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多的时间,由于瀍河分局办案人员失职渎职,捏造事实,公开为诈骗团伙代言充当保护伞,分局和洛阳市公安局,领导监督责任存在重大缺失,案件侦办开始就案定性办案人员和受害人就存在效大争议,任凭受害人六年来多人次的诉求,历经中央省市多轮巡视的督导,洛阳市公安局依然没有和上级指示精神保持一致,下大力气去惩治内部存在的腐败,长期包庇违法办案人员,把一个拖泥带水的案件甩给了社会和受害人,最终还是让遭受苦难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受害人成为了政法队伍腐败的牺牲品,让洛阳市公安局和政府的公信力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瀍河分局在案件侦办中: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定性抓捕,追脏方面和侦办的过程程序均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害人在以前的信访均多次向市局和分局进行了说明,但始终没有引起市公安局领导的重视以致案件被推来推去,让受害人永不停止的走在信访的路上,究竟是受害人不近情理闹访缠访,还是公安局欠受害人一公正的办案结果,为此全体受害人强烈要求市公案局组织召开有受害人纪委公安检察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听证的会,当面对案件的侦办过程进行说明,是否是受害人无理取闹,还是办案人员确实存在欺上瞒下,压案不查的问题,以言正听,如果受害人投诉事实,市公安局要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期习主席的法制精神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和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让侦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的公平与正义。如果投诉事实失实,受害人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24 08:57:21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查,马睿拓涉嫌诈骗一案由原瀍河公安分局2019年3月31日立案,并于次日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刑事强制措施,后经侦查于同年12月10日移送起诉,2020年12月该马因犯诈骗罪被瀍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该案件侦办过程中,经多方侦查无证据证实存在诈骗同案犯,目前该案已办结。经瀍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委介入调查,未发现我局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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