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孟津卫健委针对2025年6月16日的《孟津卫健委对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答非所问”糊弄群众》的百姓呼声答复,避实就虚,对群众呼声中牵涉的五个核心质问,没有一个正面回答。
甚至依据洛阳石化医院编造材料,搞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经过”,企图应付差事,蒙混过关。
二、孟津卫健委回复中所称的“肇事方以吉利人民医院有熟人、洛阳石化医院不是交通事故定点医疗机构为由,带患者到吉利人民医院就诊”,纯属无中生有的胡编乱造。
事实是,洛阳石化医院自从洛阳石化总厂剥离出去后,已经成为由董事长等人控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见附图一)。
因为80多岁的老太太,不慎将60多岁的张巧刮蹭导致其手指骨折后,担心名声不好的私人承包医院(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小病大治”,便根据交警队指定的公办交通事故定点机构指引,带伤者来到公办的吉利人民医院复诊。
吉利人民医院有丰富经验医师经认真诊断认为,张巧的伤情无大碍,建议其在淘宝上花十元钱买个固定指头的塑料指套、或者去洛阳正骨医院买个几十元的固定指头的夹板即可,无需住院治疗。
这与那个唯利是图、科室利润与医护收入挂钩,仅手指受轻微伤就要花钱用石膏固定、并要求住院治疗的“过度医疗”“小病大治”形成了高下立判的鲜明对比。
三、孟津卫健委为啥不敢正面回答(洛阳石化唐医生直接建议张巧休息三个月是违规的)?
洛阳石化医院所称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伤筋动骨一百天本来就不是科学的说法,医学上根本就没有这种专业术语,属于伪科学),及使伤筋动骨一百天,并不代表你能批准休息一百天,诊断证明只能建议休息不超过两周,后续休息需要继续诊断拍片证明,所以洛阳石化医生唐强直按建议手指受伤的张巧休息3个月是违规的。孟津卫健委为何不敢做直面回答?
四、在洛阳官方媒体主办的“百姓呼声”栏目中,近年来孟津卫健委多篇搪塞应付式的回复,以及监管流于形式,投诉机制失效,辖区内过度医疗问题屡见不鲜,引发广大投诉患者和家属的强烈不满(见附图二,)
五、无论是deep shake还是洛阳百姓呼声,随处可见洛阳石化医院“过度医疗创收”、“挂床骗取有关第三方赔偿”、“治疗不规范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等问题”,Deep see统计显示,以上问题多达49个网页。
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而主管部门的孟津卫健委,却对民生关注的辖区“过度医疗”问题,长期视而不见,作壁上观,姑息纵容,可谓其责难咎。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23 09:54:2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调查,未发现该患者张*(4103*************)于2024年12月25日-31日到吉利****的就诊记录。 12月26日,患者左手拇指肿胀、疼痛加重,且右膝关节疼痛不缓解,再次来石化医院就诊并要求住院,以“指骨骨折、膝关节损伤”为诊断收入外二科治疗。患者住院后给予左手石膏外固定,冷敷消肿,口服活血化瘀等药物治疗,于12月31日患者复查X光片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位置可,患者疼痛好转,病情稳定出院,共住院5天,住院费总计959.7元(包含治疗费、住院费、床位费、化验费、检查费、中成药费、诊查费等)。 二、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当面询问主管医生及科主任情况,结合患者病例以及影像学检查资料显示:一是患者诊断为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右膝关节损伤,患者年龄较大,患者要求住院,收入院观察治疗观察病情变化,合理合规,不存在过度医疗现象。二是患者查体右膝关节前侧有明显青紫、局部压痛,属于膝关节软组织损伤。因使用电子病例,诊断病种无法自助填写,系统选择项无膝关节软组织损伤,仅有膝关节损伤,故病例中该诊断显示为膝关节损伤。三是患者左手第1指骨远节基底部骨折,属于末节骨折,血运相对较差,骨折愈合一般在8-12周,老年人存在愈合延迟可能。据了解,患者张*受伤前从事保洁工作,医院的治疗原则是“以病人为中心”,因此建议休息3个月。四是石化医院在病人出院后对患者张*进行回访,患者对医院医生护士的治疗、服务非常满意,不认为有过度医疗情况。 三、调查结论 洛阳石化医院对患者张*的诊断及治疗符合诊疗规范要求,相关费用依据收费标准收取,出院医嘱结合患者伤情出具,符合实际及专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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