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的同志你好,我是一名肾衰竭患者,现在已经腹膜透析两年了,这两个月化验,发现肌酐1800左右,其他各项指标也在恶化,而正常透析患者肌酐指标在800左右。医生建议我采用腹膜透析加血液透析联合疗法,即日常采用腹膜透析,每月加4次血液透析增加毒素清除效果,因为如果不采用腹膜透析而采用每月13次血液透析的话,影响工作,无法平衡工作时间和治疗时间。但是根据洛阳市的规定,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是两种不同的慢性病门诊症状,腹膜透析每月6000的报销额度,血液透析每月7000的报销额度。而对于我这种,血液透析的每个月4次要自费,1800元左右。而我因为每个月4次血液透析,每个月腹膜透析所用的报销额度只要2000元左右。所以,能否向上级部门反应,把这种“腹透+血透”的联合治疗也加入到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的慢性病门诊报销额度中,或者合并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的慢性病门诊额度,要不然一个月3000来元的开支,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正常生活。医疗保险建立的初衷,就是解决人民群众反应 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