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去换证体检,身体四肢状况外表无任何异常,到检查下肢体时,疾控工作人员以单肢体跳跃高度达不到要求为由故意刁难不让通过,请问该中心该项体检的标准是什么,你能要求一个70岁老人像一个篮球运动员一样去跳高吗,公安部赋予六十岁以上老人驾驶汽车的权利,在体检换证的时候你们却来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并且故意告知我们想通过体检就去县医院,县医院认定条件比较宽松,这是一名医生该说的话吗,难道体检不是一个标准吗,你市疾控中心体检这不是故意在抬高标准吗,所有证据我已经保留有录音!!!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6-20 16:24:55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责成市疾控中心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6月20日诉求人父亲在车管五中队驾驶证逾期换证中发现下肢运动功能受限(自述腰椎盘突出造成),随即到老城办公室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初检基本一致,因腰椎盘突出引起的双下肢运动功能受限(单腿不能用力),并建议其治疗恢复后再体检。
根据公安部“第17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在“身体条件”中对下肢的规定: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正常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市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双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的规定和要求来检查,下肢的主要运动功能包括:
<1>下蹲(检查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的三个关节)。
<2>抬腿(检查下肢腿的上抬力度和功能)。
<3>单腿用力(检查双下肢的运动功能和支撑躯干的功能)。
市疾控中心体检标准对所有驾驶员均一致,不存在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情况。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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