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三小门口“天天向上”文具店,“得力文具”店违反《未成年保护法》: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两个孩子二十天巨额花费了7200块!一个花了4500,一个花了2700,“天天向上老板能准确说出孩子名字和孩子所买物品,不仅一点儿不加劝导制止联系家长和学校,还极力诱导推荐,买的绝大部分是盲盒类玩具和伪装文具的盲盒,他们利用很多品类的盲盒性质的东西,甚至有些伪装成文具类型售卖,价格远远高于正常文具。还会说一些“新进的有卡片是以前没有的,还有很多小玩意,这个卖的好,没几个了,多买点儿。”实际这些所谓的“小玩意”价格高还具有成瘾性,非常不利于孩子成长,同样不适合在小学门口售卖。 这些店仍然售卖一些危险物品,像“电击笔”带电的“玩具”,还有一些尖锐的伪装成笔的攻击性物品。 “得力文具”店里在显眼位置甚至售卖香烟,跟他店门头及顾客群体严重不符! 在店里协商店家连孩子的名字及消费都说的一清二楚却拒绝退款,在有此上述如此多问题的情况下正大光明说其经营合理合法。 希望能够严肃处理这些在小学门口不作为的无良商家,承担该有的社会责任!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该投诉人家里现金红包少了2700元,怀疑是孩子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商店消费,因是现金消费,没有凭据,而且是连续多日消费。我工作人员组织投诉人与两家文具店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商家拒绝调解,调解终止。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为执法部门不作任何的有效调查和处理,一味地一言堂,只用孩子没有消费一条就判定没有凭据,请问小学低年级在校孩子消费都得配上手机吗?什么谬论?不听,不查,不看一切和诉求有关的证据,商家矢口否认孩子没有消费,监控录像上清清楚楚,难道你们不是和商家串通一气,我们仅是个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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