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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投诉举报栾川县小泽食品销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本人于2025年6月8日在抖音店铺名称为流沙河腊肠营业执照名称为:栾川县小泽食品销售店,营业执照编号92410324MAEHJ28DE登记证编号:JYDJ141032401311052购买了三款分别为:玛咖提取物 牡蛎提取物 淫羊藿提取物 收到食用后出现了恶心头晕的症状 仔细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没有国家强制性标签标识,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牡蛎和淫羊藿提取物均纳入《保健食品类目》对于纳入保健食品类目管理的纳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又根据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明确了玛咖粉标签标识中要标识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直人群和食用限量,本案中申请人是针对其商品标签标识存在的一些列问

    Zxt25800 2025-06-19 评论0 浏览943 编号 20250619205443908 [栾川县]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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