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二高在上次接收建议后,就阴阳合同,明面上接收6点30起床,实际上通知班主任在各班设置到班时间,部分班级仍然为6点30到班,起床和到班是一样的吗?上次的只是试探,而这次,在最新通知中,又上次更改为6点20到班,6点20就锁上全部教学区大门,并把所有人集合起来全部拍照,同时所以吃饭时间全部减少10分钟,以前是7点20下早读,7点50到班,现在是7点40到班,晚饭时间亦然,均减少10分钟,既然这样安排,那上次的解决意义在哪?教育局回复的与实行的有什么关系?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18 10:07: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孟津二高严格执行上级作息时间要求,学生6:30起床,不存在6点30分必须到班;学生正常就餐时间30分钟,不存在挤占学生就餐时间的情况,后期学校将引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规范管理,严格按作息时间表执行;学校将提升站位,进一步严格落实,确保学生学习、休息时间合理。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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