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二高在上次接收建议后,就阴阳合同,明面上接收6点30起床,实际上通知班主任在各班设置到班时间,部分班级仍然为6点30到班,起床和到班是一样的吗?上次的只是试探,而这次,在最新通知中,又上次更改为6点20到班,6点20就锁上全部教学区大门,并把所有人集合起来全部拍照,同时所以吃饭时间全部减少10分钟,以前是7点20下早读,7点50到班,现在是7点40到班,晚饭时间亦然,均减少10分钟,既然这样安排,那上次的解决意义在哪?教育局回复的与实行的有什么关系?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18 1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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