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人社(2025)9号文……关于印发《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第二部分--适用条件部分:基本条件为2024年6月1日以后在洛首次就业、创业或暂未就业。
但第七部分附则(三)又说明:《洛阳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洛人社〔2022〕78号)废止,符合相关规定入员,尚未申报的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电报,逾期不再受理。
本人与部分同事于2023年7月来洛阳工作,去年由于系统及其他一些原因未能成功申请,请问是否可以进行申请,以及如果可以申请的话应按照2022年的文还是按照2025年的文及附件要求进行资料准备呢。此外,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
还请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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