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车辆在2月1号晚上21:45分左右时间由贵场工作人员指挥失误停车时发生碰撞,服务态度也极其恶劣,这是现场照片和监控截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贵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请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赔偿方案,否则我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商场没人处理,也不处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诉求人车辆停放位置位于停车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驶入,巡场人员发现后告知其有车位可以停放,后车主自行驾驶车辆停放,停放过程中发生剐蹭。针对诉求人反映的因巡场人员指挥不当导致车辆剐蹭的问题,诉求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或办事处,三方共同到场,进行调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希望有关部门不要逃避正常流程处理,服务态度也特别差,停车厂规划有待整理,他让我停车的位置就不是个车位,希望到现场看下再做回复!!!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6-24 16:49: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社区联系停车场物业反映说是诉求人自己停车的问题,我办联系诉求人建议诉求人带相关证明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到停车场进行协商处理。社区电话60609610,如协商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