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位买的时候说的是可以安装为什么现在物业不让安装了,现在国家在大力提倡新能源汽车,但是买了车现在充电都没地方充,地库还有装过的充电桩为什么别的业主可以安装我不可以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光武街道办事处了解,隆安东方明珠小区一二期在2014年建成交房,一是小区前期未规划合理的防火分区,无法有效满足消防安全规范要求;二是随着小区居民用电设备的增加,特别是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大功率设备,现有电容已无法满足未来新增充电桩及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属于洛城管委【2023】13号文件规定的禁建场所,故现暂停地库充电桩安装工作。诉求人反映的其他人安装充电桩,经核实均为2023年安装,目前物业正在整理前期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底册,通知签署归属责任书,拒签将联合相关部门拆除。下一步,待出台相应的小区地下车库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政策及指导性文件,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112000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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