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5.6.11号早上8.24分我豫cy3w82在孟津区桂花大道英才路口与龙马路口停车去路边买个早餐,然后我就瞅见民警在贴条,我赶紧返回,她们就骑着摩托车走了。我又追上去找她们。她们说你半年有违章吗?我不记得就说没有,然后她说明天12123上边点一下就好了。然后第二天我就收到罚款200,这民警是不是坑人,我在现场,你也在现场为啥当场不给我处理。问我半年有违章吗?誰那么清楚的记得自己违章时间,孟津区没有人性执法,不像洛阳有温馨提示,就是在现在也当场撤销。真是我走远了,停这时间长了我就认了。我就买个早餐。民警也在现场。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主持公道 [查看详情+]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汽车违停车主在现场,为啥还被处罚”的问题,接此诉求后我大队高度重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孟津交警依法治理机动车违停,该车辆违停情况属实。当事人于2025年6月12日上午11时到我大队一中队办公室询问,中队工作人员耐心与其沟通解释,如半年之内车辆及驾驶证无违章情况下,违停属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按警告处理。经现场查询,当事人车辆在半年内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无法享受该政策。 孟津交警大队暂未接到上级有关15分钟内驶离免处罚政策。桂花大道属于严管路段,我队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如您对该项处罚存在异议,可到孟津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司法局电话67912364。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交警大队
桂花大道又没有停车位,我就在路边买个早餐,是临时停车!我也在跟前,执法民警也在跟前,整天提倡人性执法,人性在哪里?就是市里也有温馨提示吧,如果我车停哪里很长时间我去办事啦。也算。我也认啦。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6-13 10:11:1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单位受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办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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