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6-11 15:52:54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住建局与泽京物业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并核实具体情况。经核实,2023年7月20日,泽京开发企业在与您签订的《接房通知书》中,因工作人员失误,将预缴12个月物业服务费金额写成125.65元,125.65实际为您房屋建筑面积。后,您前往物业办理相关手续时,要求按照125.65元缴纳1年物业费,被泽京物业拒绝,泽京物业要求按照1.58元/m2的价格缴纳物业费。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泽京物业计划将您进行起诉,法院在接到泽京物业提出诉讼的问题后,决定先予以调解。2025年4月,区人民法院对该事进行了调解,经调解,泽京物业同意对预缴12个月物业费减免3个月,按9个月计,但您坚持只缴纳125.65元,调解失败。
对于您反映的泽京物业资质问题,经查阅相关政策,物业资质管理已于2018年正式取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