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路段噪音问题丝毫没有好转,既然没有更加有效的措施,那么请转交有关部门,解决以下问题,1、在丝路大道辅路等附近路段增设违法拍摄监控、增设禁行标识。2、加大警力定期在重点路段开展执法。3、增设限高杆.4、小区附近路段安装隔音板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10 17:06:59
网友您好:交管部门发布的《关于优化实施城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和机动车禁鸣的通告》规定:(一)限行范围:1、主城区:丝路大道(含)以东、二广高速(不含)以西、新G310国道(不含)以南、G208国道(原洛栾快速路)与S238省道交叉口(不含)以北范围内道路;洛白路的二广高速至S317省道段。2、伊滨区:伊滨路(不含)以东、大谷路(不含)以西、开元大道(不含)以南、南山大道(不含)以北区域。(二)限行时间:2024年1月1日0时起。(三)限行车辆类型:本通告所指的货车为所有货车(皮卡车除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四)通行管理措施:1、微型载货汽车、新能源轻型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物流配送货车,全天24小时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其他类型的新能源物流配送货车除交通高峰时段(7:00至9:00,17:30至19:30)外,可以在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不含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以及拉运建筑砂石、物料等货运车辆。2、限行区域内,除渣土、商砼运输等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货车以外的其他城市生产生活民生运输货车,每天22:00至次日6:00通行不受限制;同时需遵守限行区域内禁止货车通行路段的交通标志指示。3、确需在限行区域、限行时段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持有交警支队核发的货车通行证的车辆是允许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围内通行,丝路大道为洛阳市南北方向主干道,因此在承担交通运输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日常往返垃圾消纳厂环卫车辆通行的主干道,交管部门目前已在丝路大道谷水立交设置监控抓拍设备,抓拍货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不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区域内通行的货车会被监控抓拍设备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法处罚,下一步会加强此路段的夜间巡逻管理力度,治理违法车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限高杆的设置位置、高度标准及管理主体均有严格规定,违规设置将承担法律责任。限高杆设置地点:一般在道路的出入口设置,如乡道、村道的出入口,城市道路的特定路段出入口等。桥梁、隧道前:公路上跨桥或隧道内净空小于4.5m时可设置限高架,上跨桥或隧道内净空小于2.5m时宜设置限高架。在进入上述路段的路线交叉入口处适当位置,宜同时设置限高要求相同的警示限高架。依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噪声扰民监管的决定》规定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扰民监督管理和现场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鸣笛的区域或者路段,对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进行查处;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轰鸣涉及的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查处。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公路、道路、桥梁等维护和保养,最大限度减轻交通噪声污染。交管部门会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依法治理该路段大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遇到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可采集违法证据到交管部门进行违法举报,也可拨打110,出警人员会及时到现场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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