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6-10 17:48:39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1、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根据《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建筑物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最低质保期限,与十年无逻辑关系;3、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收取。伊川县城关街道办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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