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巧菊。在2025年1月29号付房租13000元给白马寺村,租白马寺市场一年摊位。当时口头承诺在经营期间如要拆除,退还剩余部分天数租金。我有他承诺电话录音为证。因白马寺市场拆迁改造,近日摊位门前路口全面封闭,摊位拆除,在此期间多次与房东李天虎协商退剩余租金无果后联系派出所,派出所让写诉求,于6月9日提交诉求,后派出所说管不了这件事,让去找镇政府。镇政府又说不归他们管,村委会给房东打电话后表示管不了。村霸行为罔顾事实,并表示让租户随便去告,拒不退款。之前的承诺,变卦俱不兑现。我的诉求,要求房东退还我一年租期剩余月份天数的租金。
房东占据我们租户的血汗钱,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讨回公道!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5-06-09 1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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