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7日下午14.58小区11号楼26楼发生火灾,现在这个小区供电属于开放商供电,非电业局供电,这个小区供电箱在-1楼,地下室,恰在这个时候郑州发生720事件,地铁被淹,电业局要求开发商供电箱挪在一楼,开发商不挪,说设计没有问题,电业局要求挪,才通正式用电,导致现在无法通正式用电,电一直出问题,得不到解决,2025年1.31号11号楼已经发生或电井房着火,2025年2.1号,6楼也是电井房着火,连着两天电井房着火,这时隔几个月又着火,如果火灾发生较大,人命有价吗?出了大问题。谁承担责任?电业局?还是开放商?还是消防部门,开发商采用的电箱电缆电表是否合格?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5-06-09 15:51:55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支持,经工作人员核实:发贴人反映的地址为伊川县杜康大道,户号:4105185301922、户名:河南林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户日期为2018年9月14日。经查该小区(东展怡和苑)为非直供小区,发贴人反映的供电箱非供电公司产权,供电公司协助对小区物业对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时,建议供电箱挪在一楼,因供电箱属物业产权故供电公司无法强制移位。关于客户反映无法通正式用电问题,实际是想移交供电公司转为供电公司直供,如需电力系统交付至供电公司,需小区产权方(河南林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供电公司提出移交申请,后自行委托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直供小区电力标准建设或改造完成,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可转供电公司直供。截止目前供电公司未收到该小区产权方移交申请。关于客户反映的电井房,非供电公司产权。经了解,小区电井房发生火灾,主要为小区住户飞线充电等引发,工作人员已在小区进行安全用电宣传,并协助对小区物业对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供电公司已将电井房频繁着火问题向执法机关部门反映。伊川县供电公司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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