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员工没有一天是能时下班的,上班得自己在9点之前打卡,下班倒是21点半自动打卡,可实际上呢,没有一天是能时下班的,天天加班的凌晨12点到2点,更有到3-4点的情况,劳动法是不是管不到大张,员工身心健康严重受到侵害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6-10 09:15:17
网友您好,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涧西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4816809。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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