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鑫家苑水费现在由物业收取,每次我会预存一部分钱,水费可以直接扣除,但是每次费用及预存金额剩余多少物业从未通知,仅在账户余额不足扣除本次费用时张贴通知单到电梯间,并未通知到住户,缴费期限只有十天,超过十天便要收取滞纳金。之前已经反应过这个问题,物业表示会解决,但这次我晚看到几天又收取滞纳金。作为业主,无论房子是否住人,每年均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是作为物业并未尽到义务却将责任推到住户身上,实属不作为,望加以重视,严惩物业嚣张气焰。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6-04 15: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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