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人把款转到我卡上,但我是正常交易取得货款,为什么非得我跑伊滨公安局才能解封银行卡,还得退还被害人2万元,来回路费,因为这件事耽搁的时间,信誉,有谁来承担?那个警察说必须退还2万元,才可以解封,要不然得等半年,一个受害人还不够,还得让另一个受害人去填坑吗,这就是警察办案吗,有什么用,是可以这样执法的吗,权利由人民赋予,对人民开始割韭菜,这是要干嘛,我也知道你们不容易,我也不是不配合你们工作,因为这事发生我跑了多次我所在地派出所,反诈中心,没有一个人能给我说清楚???系统漏洞???我是当事人,还不能了解案件进程???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6-05 15:44:29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经核实,办案单位民警已通过电话与你沟通。请你及时到场配合调查,如不涉及违法犯罪,办案单位将及时将你的银行卡予以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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