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6-04 10:16: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建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根据《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洛旧改〔2023〕1号),改造提质范围主要是指年度申报中央资金支持的2000年底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但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目前,该小区尚未纳入改造计划,您反馈的问题我单位已进行记录,若后期进行改造,将予以考虑,统筹实施。具体相关情况已电话联络诉求人进行沟通解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