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八号楼一单元301业主,在自家平台养鸡,物业多次劝阻无果,该业主严重违反洛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9条,请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尽快解决,城区社区养鸡,传播疾病,既不卫生。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社区立刻联系物业了解情况,并查看现场,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一个月过去了,该业主仍在平台养鸡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6-03 08:43:41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